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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权所有权保护

如果您的财产被政府强制征收,您的产权仍然受到马来西亚法律的保护

无论您是注册业主、承租人、次承租人、租户、次租户、占用者、抵押权人,或商业经营者,您的权益均受到以下马来西亚法律的保障:


1. 《联邦宪法》

作为马来西亚的最高法律,任何在独立日(Merdeka Day)之后通过且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,在冲突范围内均属无效。

📜 《联邦宪法》第13条——财产权
13(1): 任何人不得被剥夺其财产,除非依照法律规定。
13(2): 任何法律不得规定对财产的强制使用或征收,除非给予合理补偿


2. 《1965年国家土地法典》

第340(1)条
任何已注册土地业主、租赁权人、抵押权人或地役权持有人的产权或权益,在符合本条后续规定的前提下,不可推翻(indefeasible)


3. 《1960年土地征收法》

第3条规定,州政府有权征收土地用于以下用途:

公共用途

由个人或公司进行的经济发展项目,该项目被州政府认定为有利于马来西亚整体或局部经济发展,或有利于公共利益

采矿、住宅、农业、商业、工业或休闲用途,或上述用途的结合

任何在被征收土地上拥有权益的人有权聘请私人估价师,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土地管理局(Land Administrator)提交补偿申请。

“利益相关者”(Persons interested)指任何因土地征收而有权获得补偿的人,包括但不限于:

  • 土地业主
  • 租户(不包括随时可被驱逐的租户)
  • 承租人和次承租人
  • 占用者和非法占地者(Squatters)
  • 备忘录登记人(Caveators)
  • 抵押权人
  • 其他具有法律权益的相关方

结论:即使您的土地或房产被政府征收,您的产权受到马来西亚法律的保障,且您有权获得合理补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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